按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规划范围,山西中北部城市群涉及的省份为山西省,所涵盖的城市为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共4 个地级城市。总面积为5.69万平方公里。
目前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实时空气质量信息情况,本网站目前包括的城市为太原。
规划目标设定了到2015 年重点区域各项指标的下降目标(规划基准年为2010 年),并对各省市进行了指标规划,山西中北部城市群的规划指标为:
山西省 太原市
立法标准和规划
固定源和无组织排放源
移动源
交通控制
综合治理
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