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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深化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发布日期: 2019-09-06

天津市宁河区与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近日在宁河区召开,会议签订了《宁河区与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同框架协议》,并建立天津市宁河区与唐山市玉田县、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执法联动机制。

框架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深化了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协议成员地区将由此进一步统一环境监管要求、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违法查处标准,重点对交接区域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杜绝违法企业打游击式‘天津查得严就搬到河北,河北查得严就搬到天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人员郝园介绍。

根据协议内容,津冀所辖四地将打破行政区划制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促进区域环境治理稳步提升。8月27日至29日,津冀两地生态环境部门抽调骨干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重点对包装印刷、家具、医药农药、橡胶制品、加油站点、化学品制造等VOCs排放行业进行检查;对交界地带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检查,严防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对重点区域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严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环境的排污口,严查工业企业、餐饮、洗车等行业涉水污染源,推动解决工业废水直排问题。

据悉,根据协议内容,津冀两地将根据已确定的联合执法事项,实时共享执法成果,交流执法经验,互派执法人员到对方辖区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抽调执法人员,混合编组,联合查处,有效解决交界地带和共同关注的违法行为,对符合行政拘留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条件的,一律移送公安。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