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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扣除疫情影响仍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发布日期: 2021-08-18

国新办今日就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针对“空气质量改善是不是和去年疫情有关系”这一疑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会上表示,当然有关系,但即便扣除疫情影响,仍圆满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黄润秋称,疫情来了以后,社会活动降低,排放降低。但生态环境部也做过科学评估,通过科学评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活动程度降低,污染物减少,对PM2.5浓度的影响是2微克/立方米,对优良天数的影响是2.2个百分点。即便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因素扣除掉,仍然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约束性指标。所以,生态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是实实在在的。天帮忙,人努力更重要。

  黄润秋指出,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目前稳中向好,但下一步要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仍然偏高,PM2.5浓度依然较高,与达标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是一个挑战。

  二是臭氧浓度显现逐年上升态势。生态环境部分析,这也主要是因为臭氧的前体物,也就是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还没有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按照PM2.5与臭氧协同防控思路采取了有力防控措施。所以,2020年臭氧浓度出现了首次降低。

  三是大气污染治理已经进入了深水区,需要动真碰硬,啃“硬骨头”,这个“硬骨头”就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需要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咬定青山不放松,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好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各项任务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