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在开展大气专项执法周行动中重点对燃煤锅炉、防水卷材、家具制造、汽车制造、餐饮、汽修等行业进行了检查。在3月至6月的四个执法周中,共检查污染源单位6800余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2起866万余元,违法单位及违法行为全部公开曝光。7月大气专项执法周,环保部门将重点检查化工、铸造两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城管部门将继续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区县开展第二轮督查。
3月1日《大气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零点行动”、“大气专项执法周”等检查。从4月份开始,环保、城管部门联合开展大气专项执法周行动,以单独执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3种形式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在3月至6月的四个执法周中,全市环保部门重点对燃煤锅炉、防水卷材、家具制造、汽车制造、餐饮、汽修等行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污染源单位6800余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2起866万余元,违法单位及违法行为全部公开曝光。
市环保和城管部门通过4-6月的执法周已对全市各区县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检查和督查,发现多起服务业不使用清洁能源、扬尘污染、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突出环境问题,已由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区县政府,并采取挂牌督办、定期复查、加倍处罚等措施直至解决。
7月大气专项执法周,环保部门将重点检查化工、铸造两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城管部门将重点对露天烧烤、工地扬尘、露天焚烧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市环保、城管部门将继续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区县开展第二轮督查,7月将对丰台、通州、昌平、大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2014年,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年工作措施和《大气条例》为重点,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执法宣传和违法曝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形成了执法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了环境监管对环保中心工作的支撑与保障作用,通过严格监管,促进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据悉,今年1-5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源单位2.6万余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599份,立案处罚964起,处罚金额2617.75万元。其中,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659起1422.53万元,分别占立案处罚总数和处罚总金额的68.4%和54.3%。3月1日《大气条例》实施以来至5月底,环保部门已依据条例对308起大气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621万余元。
(新闻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