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佛山将禁止排气超标车辆在全市区域内行驶。
实施后的第一个月为禁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试行期届满后,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行为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