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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PM2.5九年来已降50%,称要与国际先进地区接轨发布日期: 2016-03-25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5年提出了PM2.5指导限值,建议设立三个过渡期及最终目标值,第一过渡期为PM2.5年平均值35 ug/m3,第二过渡期建议年均值25 ug/m3,第三过渡期建议年均值15 ug/m3,最终目标则是年均值10 ug/m3。中国目前采用的是第一过渡期的达标标准作为空气质量达标标准。

正当全国大部分城市还在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而艰难努力之时,容纳2100万人口的深圳市在3月23日宣布其未来五年的目标是世卫第二阶段标准:PM2.5年平均值25微克/立方米。

PM2.5年均值九年来降50%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刘初汉在3月23日的“深圳市PM2.5浓度率先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措施研讨会”上表示,深圳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城市,环境质量必须尽早与国际先进地区“对标”,要尽自己的义务,先扫好自己的门前雪。

数据显示,2015年深圳年均PM2.5值降低到了29.8ug/m3。深圳的污染排放曾在2006年附近达到峰值,之后逐年下降;从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来看,深圳2006-2014年PM2.5的年均浓度以每年平均3ug/m3的速度下降,从年均62ug/m3降到34ug/m3,2015年,更是下降到29.8ug/m3,整体改善幅度超过50%。

“深圳通过各种各样的强有力措施,连续两年空气质量达到我国环境质量的标准,又提出这一目标值,表明在我国,即使是特大城市的环境污染问题,只要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方向正确,还是可以解决的。”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在会议上评价道。

而由深圳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空气创新中心和能源基金会联合编制的《蓝天、低碳和经济的多赢:深圳经验》报告分析指出,根据深圳经验,实现蓝天、低碳和经济发展的多赢,需要通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配合积极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综合管控固定源和移动源。此外,经过有效的政策引导,空气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发生大幅改善,是可能实现的。

深圳市人居委在上述研讨会上提出了包括实施柴油车总量调控、提前淘汰老旧汽油车和使用10年以上的国Ⅲ标准柴油车、推动柴油车安装DPF(颗粒物捕集器)、高排放车辆限行、大力推广新能源车等在内的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措施,另外进一步重点措施还包括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源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等共八项。

臭氧指标不降反升

与会的专家也对深圳的空气治理方向提出了建议。

柴发合认为,深圳市近两年,特别是2015年的较好的空气质量水平也有得益于气象条件有力扩散的因素,深圳应做好未来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极端气象条件下强化减排措施的预案准备。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远航认为,尽管深圳以及整个珠三角的PM2.5平均水平近年来持续下降,但臭氧指标不降反升,应当引起重视,并且制定改善措施。

“臭氧的一半浓度来自污染物二次转化,源头治理更难,应当采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的治理措施。”张远航说。

张远航还指出,对于空气污染的治理,区域的联防联控更为重要,珠三角城市的PM2.5一半以上来自区域源,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需要在与深圳相邻的东莞、惠州以及整个大珠三角区域尽快推行,深化整个区域的污染源管理模式,才能更有效的实现深圳的空气改善目标。

(来源: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