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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新闻 »热点新闻»【山东】济南提前完成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山东】济南提前完成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发布日期: 2016-11-29

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见习记者王文硕

随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济南特种结构研究所一台10蒸吨燃煤锅炉的拆除,山东省济南市建成区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全部完成。这标志着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

齐抓共管,确保按时完成

近年来,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排名中比较靠后,大气环境质量形势比较严峻。而在全市PM2.5来源中,燃煤占29%,处在第一位。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济南市政府去年底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并将其作为2016年15件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和市委大督查的重点事项,基本情况每周调度、重点问题定期研究、难点问题现场办公,有力推进了工作开展。

“要咬紧目标不放松,算清社会效益账、发展环境账、城市安全账三本大账,想方设法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这是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在调研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时提出的明确要求。

济南市环保部门把淘汰(改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市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与各相关市直部门、责任单位共同努力,提前完成淘汰(改造)任务。市发改委加快办理立项审批手续,为淘汰(改造)争取时间。市经信委大力推进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保证清洁能源的供应。市财政局今年一次性列支1.5亿元,对80台、1169蒸吨燃煤锅炉进行补贴,对66台、764蒸吨进行奖励。

由于济南市的停暖季是3月~10月,因此对承担全市28台、7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的济南市政公用局来说,可谓是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公用局在供暖期间,完成了国有资产处置、立项、环评等前期工程手续。采暖运行结束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25台锅炉拆除工作。

为推进燃煤锅炉“煤改电”工作,济南市政府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清洁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环保局、市政公用局、济南供电公司、山东中广核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燃煤锅炉能源替代项目合作协议》。济南供电公司将煤改电工作纳入客户导向型“大服务”机制例会和周调度会,建立项目报装时限预警和挂牌督办制度。

淘汰改造有奖补

围绕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济南市鼓励业主自觉更新换代,同时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困难,先后出台奖补、配套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支持政策。

对按时限要求完成淘汰(改造)的,通过验收后,每置换改造1蒸吨给予10万元补贴,提前完成淘汰(改造)的,每置换改造1蒸吨给予5万元奖励。对列入淘汰(改造)计划范围的,参加集中供暖的企事业单位配套费减半收缴;采用煤改气的企事业单位免缴燃气配套费,部队单位免缴集中供热配套费。

山东省物价局和省经信委下发《关于济南“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电价政策的通知》,对列入淘汰(改造)范围的单位,所涉及“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执行大工业电价的,暂不收取基本电费。对煤改气的,济南市政府也专门研究确定燃气价格,统一执行2.6元/立方米。

济南市各区政府在市级给予专项资金奖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历下区对按时淘汰的单位每蒸吨再奖励5万元,对拆除烟囱的单位每根再奖励5万元。市中区对各锅炉淘汰单位再给予每蒸吨1万元的资金扶持。槐荫区配套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50万元,对改造资金有困难的部队单位给予资金支持。

完成改造减少燃煤消耗

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告诉记者:“截至9月底,济南市建成区共淘汰(改造)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31台、2012蒸吨,比原计划提前了1个月,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3831吨、氮氧化物1954吨、烟(粉)尘1275吨。”

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在优化能源结构、保证供暖效果、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给济南市带来了显著变化。全市由单纯燃煤,改为气、煤等多种能源共用,优化了能源结构。从目前淘汰(改造)的数量推算,预计每年可削减燃煤消耗65.3万吨。

今年1~9月,济南市主要空气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8.1%、11.5%、20%、4.4%,“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49天。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