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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省环保督察组反馈:临汾市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多次破千发布日期: 2017-04-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了督察。经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4月11日召开环保督察反馈会,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临汾督察组组长杨波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岳普煜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主持会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临汾督察组副组长张晓平、郜玉兰及督察组成员出席会议。市领导雷健坤、乔建军、张建平、张晓永、王振宇、陈纲、陈忠辉、闫建国、胡小濛出席会议。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相继开展“环境建设年”“环境提升年”等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临汾市积极探索创新环保管理机制,成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财政政策示范城市,交警、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环保监管执法机制,市公安局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和环境安全保卫交警大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但是,2016年10月以来,临汾市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由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和单月环境空气质量差,受到环保部通报批评。督察组进驻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的力度明显增强,在改善环境质量、推动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同时,临汾市坚持边督边改,严肃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共查办案件555件,对420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移送公安25人,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提升了环保高压态势和震慑力。

督察组指出,临汾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全市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责任缺失问题。个别县、区未召开涉及环保问题的党委常委会议,部分职能部门协同落实不够,网格化监管履职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限产的企业尚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的要求,个别政府部门履职不力。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突出问题。市区污染物排放超负荷,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多次“破千”;散煤禁烧管控和扬尘治理不力,市区部分居民和曲沃、安泽、翼城3个县城尚未实现集中供热,汾西、隰县、浮山、侯马等地尚有小锅炉未淘汰;8家焦化企业未按期完成烟气脱硫提标改造,个别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超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对存在薄弱环节,面源污染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水环境整治相对滞后。生活污水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进展较慢;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团柏河沿岸煤矸石、煤泥、垃圾随意堆放;部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有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圪塔条风井项目位于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部分工业企业和园区水污染防治不到位,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低,焦化行业普遍未完成废水深度治理改造。四是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煤炭开采企业中煤矸石场治理、绿化、搬迁治理完成进度低;农业环境治理存在化肥使 用量大、农药利用率低、地膜残留处置不力等问题;多数垃圾处理场未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力度不足,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薄弱。五是环境监管执法亟待加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从2015年至2016年下半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和罚款总额同比没有明显变化。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压力后移,尽管已完成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但存在“留尾”现象。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存在不足,污染源在线监管难以满足精细化、科学化的监管要求。

督察组要求,临汾市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不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GDP,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对生态环境问题科学研判、精准治污、有效管控、标本结合、分步实施,打好“春季行动攻坚战”,实施冬病夏治、冬病春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健全联动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带头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职追责”,层层压实环保责任。二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夯实网格化监管,坚决取缔土小企业,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重罚,对监管失职、渎职进行严肃问责。三是促进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战役。实施精细化管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联防联控;加大重点河流污染整治力度,清理龙祠等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改善河流水质;实施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大力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五是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步伐。六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对危废、医废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加大风险源管控和执法监管。

督察组强调,临汾市委、市政府应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对于督察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及线索,要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作出严肃处理。

岳普煜在表态发言中说,省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临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临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关心,也为我们打好当前生态环境治理这场攻坚战指明了方向、增添了信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理认责认账,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主动认领、认真对待,切实把反馈意见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当前环境治理突出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整改。要抓紧制订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要将整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责任,盯紧督察反馈问题,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督察整改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大督导力度,真正把环保责任压实到市、县、乡、村和企业各个层面,坚决把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贯彻到底、落实到位。要用好督察成果,提升环保水平。要以这次督察反馈为契机,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聚焦生态环保这个“短板”,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组织实施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全力弥补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不断提高城乡环境治理水平;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切实让产业层次高起来、能耗排放降下来、环境质量好起来。

刘予强最后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抓整改,切实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对党、对人民和对临汾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抓铁有痕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抓整改,重点抓好四个“落实”:落实整改“责任制”、落实整改“销号制”、落实整改“公开制”、落实整改“追究制”。要统筹兼顾抓整改,统筹抓好经济运行和生态治理两大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以生态环境治理,倒逼企业装备升级和产业转型,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排放,实现绿色发展、永续发展。特别是当前已经进入了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的“黄金期”,要在全力抓好环保“八大工程”的同时,充分抓住当前各种有利因素,抓生产、上项目、促发展,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确保全市各项经济指标企稳回升,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治理的齐头并进、互促双赢。

反馈会后,督察组还召开座谈会,与我市就落实问题整改和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来源:临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