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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一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发布日期: 2017-05-12

山东省济宁市既是著名的孔孟之乡和运河之都,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城市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相比其他地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担负的责任更大、标准要求更高、防治任务更重。

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落实各项环境治理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6年,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0.8%,改善幅度居全省第5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45天,同比增加65天,增幅居全省首位,获省级生态补偿资金1744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大幅改善24.1%,改善幅度跃居全省第1位,位居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第2位。辖区内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4年得到改善,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

着力构建环保大格局

制定环保工作量化赋分考核制度,去年以来470多人被问责

济宁市坚持党政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为确保环保工作组织领导、目标任务、问题整改、督导考核、问责惩罚“五个到位”,济宁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组长、12位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5位市级领导兼任副指挥长,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划分16条工作线实施分线作战,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根据生态建设特别是大气治理的不同阶段,济宁市及时召开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专题会,对大气治理工作进行适时调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市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汇报,市政府平均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治理。各副市长带队督导调度、明察暗访,市人大、市政协开展特别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

济宁市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将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约束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出台了济宁市环保工作量化赋分考核、生态补偿、问责、有奖举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和责任追究。

去年以来,济宁市已约谈4个县(市、区)主要领导、11个县(市、区)分管领导、14个乡镇党委书记、3个县直部门及11家企业负责人,依法依纪问责474人。

水气污染治理双管齐下

制定11项行业技术导则,3284家污染源纳入导则体系

为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济宁市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指导涉气企业整改,强化工业点源治理,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巩固提升治水成效,严格执行废水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升治污水平。

济宁市围绕压煤、抑尘、控车、禁烧、增绿5个方面,制定11项行业技术导则,将3284家污染源全部纳入导则体系,整改到位2500家,关停784家。

在点源治理方面,济宁市不断深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科学提升治污水平,完成101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占总装机容量的71%,取缔或改造燃煤小锅炉5326个,推广清洁型煤21万吨。与清华大学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创建“城市大气环保管家”决策支撑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放清单云平台管理系统,建成投用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应急管理评估系统。2016年空气4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1%、12.8%、24.6%、4.7%。

为打造水污染防治升级版,济宁市以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侧重城市向城乡统筹、满足达标治理到水生态建设“三个转变”为目标,打造具有北方河湖特点的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深度治污体系。加严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完成提标改造122家;煤矿、电力、机械制造和商品浆造纸四大主导产业外排废水全部达到接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济宁市以解决污水直排问题为突破口,倒逼城市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1座,日处理能力达110万吨,全部达到一级A处理水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同时,大力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去年全市农药使用量同比降低5%、畜禽粪便污染有效治理率达到90%。

打好监管执法组合拳

建立网格化智慧环保平台,54061个污染点源接入平台

近年来,济宁市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式,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开展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济宁市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建立网格化智慧环保平台,将54061个污染点源接入平台,设立县级环境监管网格14个、乡镇网格162个,配备专职网格员920名,镇街环境监管实现全覆盖,搭建起“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环境监管新机制。在城区周边布设了175个空气自动监测微站,在乡镇及化工园区新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126个,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化工园区空气质量智能化监测站全覆盖。

为加大执法力度,济宁市制定实施部门联动、异地执法、错时执法、督查督办、约谈问责等具体办法,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在全省率先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济宁市坚持“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的原则,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百日集中攻坚、利剑治污、大接访等系列行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定《济宁市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暂行办法》,开通济宁环境APP、微博和微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信箱,24小时受理举报。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去年以来,全市共对115人实施行政刑事处理,行政处罚金额达986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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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白加黑” 绷紧治污弦

错时执法+随机抽查,确保监管无死角

中国环境报讯 为强化环境监管,济宁市采用“白加黑”监察模式,实施异地执法“利剑行动”、对城区周边大气污染点源进行不间断“夜间突击检查”、按比例对污染源实施随机抽查等手段,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日间执法检查是防治环境污染的基础,今年以来,济宁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多次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222家,对44家问题企业所在县(市、区)下达督办函,及时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夜间突击检查”是环境监察的有力武器,1月以来,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检查人员296人(次),夜查企业180余家(次)。同时督导各县(市、区)环保局集中力量开展夜间错时执法,上下联动,确保环境执法监管不留死角。

随机抽查也是保护蓝天碧水的重要手段,一季度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共抽查企业68家(次),其中市控及以上重点企业20家(次),季度抽查比例为9.26%;一般企业48家(次),季度抽查比例为25.95%。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