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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大气法规定,加速推进达标规划编制工作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培训会召开发布日期: 2017-07-06

7月5日,“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培训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邀请到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如何落实大气法的相关政策、更好地支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及相关措施落地等问题做了探讨交流。同时,会议邀请了来自地方环保部门的代表,就各自省市在开展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做了分享。

2015年8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按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2016年1月,新大气法正式施行,中国开启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的新篇章。事实上,作为空气质量管理的核心机制,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已经在美国和英国成功实施多年。

“美国从1970s年代开始,就形成了达标规划机制”美国环保署空气质量规划与标准办公室Dale Evarts说,“美国州实施计划(SIP)是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的典型模式之一,它的实施为美国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很多城市都已开展了达标管理的相关工作。

“深圳市从2013年起,就开始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研究工作”深圳市环科院大气所所长颜敏介绍到,“深圳不仅在2015年实现了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而且还制定了下一阶段的目标,计划在2020年实现PM2.5浓度低于25微克/立方米的新目标”。

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不仅仅是编制规划,而是一种将环保要求前置的管理模式。一个完整的达标管理模式,要求地放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应用科学手段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设计并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以实现持续达标的一个管理模式。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是的空气质量达标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限制性指标,对城市的能源、交通及产业发展做出前置性约束,从而实现地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大气法修订时,我们编制了建议报告,并组织了多次研讨会,推动达标规划机制在新法中的规定。现在,为支持城市落实大气法,我们编制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介绍到,“我们希望通过该手册,帮助地方快速构建达标规划管理体系,助力城市提前重现蓝天”。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手册对我们全国300多个城市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总结了八个步骤,从总体上规划了达标规划编制的工作,对省市会很有帮助”清华大学王书肖教授在会上表示。睿博能源智库中美项目主任Chris James先生说“开展达标规划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协同措施,来减少碳排放,有许多清洁能源的措施都有这样的效果”。

清洁空气创新中心应用《达标规划手册》及支持工具,在山西、深圳、常州等地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及PM2.5的前体物,也是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中的重点难点”常州市代表说,“我们希望通过达标规划工作,帮助减少VOCs排放,来实现各种污染物”。

山西省代表介绍说:“不同于其他省市,山西仍面临着SO2污染问题,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额外关注,尤其是在冬季采暖期。”

此外,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代表介绍了宜宾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经验。倡导地方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ICLEI)项目官员也在会上分享了东亚城市达标规划的经验。

此次会议是2017空气污染控制成本效益与达标评估国际学术研讨会(ABaCAS)的分论坛。本届ABaCAS大会是在中国环境保护部、美国国家环保署、美国能源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由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和美国田纳西大学共同主办,由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四川省环境保护移动源污染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与防控重点实验室承办。